欢迎进入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返回公众网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
>>
环保专题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
排污费征收
>>
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
关于补充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4】279号)
公开时间:2015-02-06 分类: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
关于补充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4】279号)
关于补充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4】279号).pdf
肇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制作维护©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
肇庆市环保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