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和本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宁县古水镇太和陶瓷城废渣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宁县古水镇太和牛坑岭公路下大竹冲
填埋场处理的固废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工艺为填埋,服务年限6年,处理规模200t/d,主要为古水太和陶瓷基地内企业和周边陶瓷工业企业未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用水,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微小。填埋场作业粉尘通过采用单元作业、加强管理和强化绿化以实现达标外排。生后垃圾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设备噪声治理后能实现厂界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用水,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微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以实现达标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填埋场内的压实机、装载机、推土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来往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加强场内及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场内塑料桶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得到妥善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后,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六、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调查问卷等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或填写调查问卷,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
地点:广宁县南街镇本策村委会
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758-8831051
评价单位名称: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点:肇庆市芹田路17号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8-2209817,E-mail:zqhks@163.com
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宁县卓鹏土石方建材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