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300万元
建设地点:肇庆市德庆县播植镇圩镇播植粮所(北纬:23°17'12.74",东经:112° 9'28.40")
建设内容及规模: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位于德庆县播植镇圩镇播植粮所(北纬:23°17'12.74",东经:112° 9'28.40")。原为“德庆县播植粮所管理所酒厂”,2004年变更为“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白酒生产线自1998年建成投产并使用至今。本项目年产120m3白酒,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838m2。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项目整改营运后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
联 系 人:梁厚棠 联系电话:13602999798
通讯地址:德庆县播植镇圩镇播植粮所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4886182
电子邮箱:1041028608@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通过现状评价明确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现有项目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明确各主要污染物源强,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及防治污染影响的措施;
(3)对建设项目的污染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4)对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5)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进行公众参与;
(7)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总体看法和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受该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