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特发此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年产120m3白酒建设项目位于德庆县播植镇圩镇播植粮所(北纬:23°17'12.74",东经:112° 9'28.40")。原为“德庆县播植粮所管理所酒厂”,2004年变更为“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白酒生产线自1998年建成投产并使用至今。本项目年产120m3白酒,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838m2。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项目整改营运后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②废气:食堂油烟、锅炉废气和恶臭等;③噪声:设备噪声;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酒糟和药渣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①本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一体化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播植河;同时项目内须设置防渗防漏的废水事故应急池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50m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②本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酒糟堆放场地经加强环境管理,对酒糟进行及时清运,做到日清日运,杜绝酒糟在厂区内长时间堆存,堆放的酒糟用塑料薄膜覆盖,并加强周边绿化;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③选用环保型设备,并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酒糟和药渣收集后出售给周边农户喂猪,废水处理污泥交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经预测、分析,项目带来的各类污染因素经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均较小,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选址符合功能区划。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电邮等形式取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
联系人:梁厚棠 联系电话:13602999798
通讯地址:德庆县播植镇圩镇播植粮所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86182
电子邮箱:1041028608@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文教、办公、政府单位及企业。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任何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受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4日期间以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德庆县播植镇顺和酒厂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