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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自查情况的报告(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6-12-27   信息来源: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05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稳步推进。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一)我局于2015年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工作,分别在我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能及时与市编办衔接,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修改的事项进行动态更新。

(二)我局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能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如对《2016年对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29号)、《关于延长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财政补贴时间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23号)等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专题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意见后进行梳理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发布,并已通过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三)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2016年对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29号)、《关于延长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财政补贴时间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23号)均是在决策前是通过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反馈意见汇总,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发布的。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我局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05号),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实施方案》,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落实,重点在以下五方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落实

1、加强市重点区域及主要县(市、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在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我市各地空气质量指数及首要污染物方面落实情况:肇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发布。一是2015年6月起,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绿色肇庆”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肇庆天气”微博;二是2016年4月28日起,与全省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共同在“珠江频道”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6月5日起在“广东卫视”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

 2、继续在市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全市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方面落实情况:我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在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 >> 环保专题 >> 环境质量板块进行信息公开。

3、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城区供水检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方面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对辖区内水质进行监测、检测。根据国家住建部要求,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即广东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肇庆监测站)和水厂化验室,按国家规定的频率和检测项目对水质进行检验,每天对辖区内的原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是11至16项目,包含并超过了住建部规定的7至9项。肇庆市肇水集团公司水质监测站,每月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47至67个水质项目检测,包含并超过了住建部规定的29至42项。每年对出厂水和管网水(用户龙头水)进行133至140个水质项目检测,包含并超过了住建部规定的106项。二是向社会公布水质情况。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区内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水水质情况,具体做法如下:

1)集团公司网站

①每周发布1次城区水质检测结果,逢周一发布。

②每月公布1次城区水质国标42项或106项检测结果,本月公布上月水质数据。

③每年公布1次城区年度水质公告,次年2月之前发布。

2)电视台

每周在肇庆电视台(综合、公共频道)发布水质公告1次,逢周一肇庆新闻公布。

3)肇庆都市报

每月在《肇庆都市报》发布水质公告2次,以每月15日为界,分上、下半月各公布1次肇庆城区水质情况。

4、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面落实情况:2016年,市环境保护局继续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在环保部未完成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之前,建设单位仍须按《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等内容。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前,均认真核对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条件符合的方可受理。

5、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执行省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方面落实情况:一是完成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我市82家省级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管理评价工作,评价指标共21项,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个级别,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即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我局已按省的要求完成了环境信用管理评价的初评及反馈复评工作,信用评价结果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示后统一对外公布。二是开展我市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做法,我市组织开展对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下发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肇庆市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环函〔2016〕117号),对108家市级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企业自评,县级环保部门初评、市级环保部门初评审核、初评结果反馈及网上公示工作,最终评价结果已正式对外发布。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我局在牵头起草的《肇庆市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肇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政策性文件报市委审批,目前以上两份政策性文件已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联合下发颁布。今年我局制定的《肇庆市社会监测机构管理办法》,也在7月22日通过市法制局审查,目前已完成相关政策解读文件的编制,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的情况。

     今年7月,陈金銮局长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解读《大气环境保护法》,并在12月14日的市府常务会议上专题解读《政府部门如何执行大气法》。

(四)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文件的情况。我局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重点通过绿色肇庆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解读环保有关政策文件。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重点通过“绿色肇庆”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及时向公众公布政务信息、环保工作动态等环保新闻。为确保及时更新官方网站信息,我局建立了部门分工制度,由各科室负责更新公开本部门信息。同时,我局与西江日报、肇庆都市报、市电视台、市电台等市内重要媒体建立了新闻发布机制,由其派出记者直接对信息进行采访。全市以“滚动升级,更严标准、更高要求,精细化管理”为原则,继续抓好工业源、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源、农牧源和扬尘源这五个重点源头的治理,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局在今年1月份发布全市空气质量APP软件,向社会公开下载,让公众实时了解我市各地的空气质量;3月开始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强化目标导向,以空气质量成效倒逼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对网络问政等舆情及时调查处理回应。到目前止,我局没有收到国办转发的舆情处置单。

    四、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市环境保护局工作的实际,以点带面,内外并进,逐步深化,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坚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领导分工内容对外公布,其他局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在局机关大楼内进行上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年年初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年终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政务公开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部门相关信息公开材料我局为了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监督组、考核组和保密审查组三个工作组。监督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环保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动态;考核组主要负责考核评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建立有关考核奖惩制度。保密审查组主要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市环保局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考核评议,强化督促检查,主动接受监督,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完善考评办法。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评议考核暂行办法》,从2008年起在年终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进行政务公开考核评定等次,在全局大会上通报结果,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和内部约束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推行不定期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讲形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组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围绕行政部门执法服务水平、政务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解决;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较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曝光。四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坚持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利用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领导接待日、局长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投诉,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建立并完善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肇庆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工作制度、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重大项目和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限时办结制、一般建设项目审批定时通报、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以及重要行政事务督查督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落实了环评审批公众参与制度。二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更新工作。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局网站提供表格下载。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对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局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局政务公开监督组负责抓落实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实行“窗口服务承诺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了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各项工作趋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铲除了滋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土壤和条件,营造了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到位的良好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拓宽了群众投诉渠道,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近年我局还专门聘请20名各阶层不同行业的环保社会监督员,给他们颁发聘书,让他们深入群众、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给我市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局2016年8月8日制定《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实施方案》,《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在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并按培训计划安排人员参加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办理,环保标志发放、环评审批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相结合。

在办事大厅设有显示屏可查办事指南,并印发便民小册子,政务服务大厅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我局通过深化改革,推进环保管理“五化”水平。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区域试行特定范围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积极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把项目技术评估纳入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环保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激活市场投资。推进排污许可证改革。制定印发了《肇庆市建筑陶瓷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全市65家建筑陶瓷企业为试点,利用移动执法监管体系构建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符合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需求的应用模块,以规范后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建立陶瓷企业跟踪监管档案,整合陶瓷企业各污染物排放数据,全力推进我市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三是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及专家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减轻企业负担;按规定时限完成环科所脱钩工作;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环境监察监测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准备工作。

    七、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涉及的项目和内容较多,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需要进一步清理,审批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网上办事服务还需进一步充实,拓展服务项目,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和完善。三是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仍处于尝试阶段,办公自动化应用程度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报、公开。五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政务公开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局将继续秉承“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完善。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05号)精神,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方面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指南,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的一次性告知企业、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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