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信息来源: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听证申请人肇庆市鼎湖山水豆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违反环境保护许可证管理制度类行政处罚一案拟实施10万元行政处罚”和“违反环境保护污染物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类一案拟实施10万元行政处罚”两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肇庆市鼎湖山水豆制品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7年1月11日下午3时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肇庆市环保局八楼会议室(地址:肇庆市星湖东路76区)。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1月9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7年1月9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政策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庄倩 电话:0758-2781011)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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