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伽鑫塑料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关于反映肇庆市伽鑫塑料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的投诉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立即转交市环保局鼎湖分局办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查处情况
投诉者投诉的企业是位于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大道的肇庆市伽鑫塑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经过鼎湖分局环评审批,2007年8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该公司现主要工艺为:破碎-清洗-烘干-搅拌(冷处理加热法)-分类-包装;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产生和机械噪声产生;烘干、搅拌时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及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通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对投诉者反映的问题,鼎湖分局组织工作人员于2016年7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有2台破碎机和7台搅拌机正在运行,配备了1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现场处理装置正在运行;1台小型烘干炉正在运行,采用燃煤作为燃料。每日约消耗10公斤;厂区内有较多塑料颗粒,现场未有明显异味。鼎湖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加强对塑料颗粒的收集工作,同时对新增的烘干炉进行整改,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恢复原有生产工艺。
二、回复情况
鼎湖分局工作人员已将查处的情况以及该公司目前的情况告知了投诉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督促鼎湖分局对该公司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其尽快恢复原有工艺,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如发现有违法排放废气情况的,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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